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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早阿爸叫我準備準備要上法院
到了法院,由於一回生二回熟的道理(上次已經去問過)這次比較悠閒
承辦的書記官,比起上回的書記官好多了,之前那個有種淡淡的跩樣
也不會呈現不耐煩的狀態(開玩笑,我們就是不懂才要去問,跩屁!)
還給錯誤的訊息,我就一直覺得要我們準備的資料很詭異
果然!根本不需要的資料也要我們帶去
雖然還是有拿出來參考基本資料,但並不是必備文件,OK!!
那個跩書記官就不用多談了

今天有備而去,必要的資料一件都少不得
已經研究相關規定加上原有的知識,應該可以很順利
到了地方法院,抽了號碼牌,書記官開始解釋我們應填寫的資料
該怎麼填都很詳細說明,甚至有用鉛筆寫上讓我們知道該填的地方
解釋過後,開始自己寫(他不能幫我們寫,所以一定要會寫字的去辦)
在訴狀紙上寫上聲請限定繼承,該填的資料填完之後就好啦
簡單又快速~fufufu
接下來等法院通知刊登報紙就可以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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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波莉朵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